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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寧曾經說國家是一間龐大的公司。這當然對,可惜說了等於沒有說。何謂“公司”我在《公司的合約性質》一文內解釋過,但作為一間公司,國家的特徵是些什麼是個難題,難倒了不少從事新制度經濟學的參與者。一方面,“國家”不一定有憲法;另一方面,一個人可以在某荒蕪之地擁有一個小島而自立為國——今天地球上有些國家就是這樣。
從古時的史實看國家,我們可以找到一些線索。古時的國家一定有國土的界線劃分(今天也如是),一定有附地而生的庶民(今天不一定有,雖然國籍還存在,而一些人可以擁有兩個或以上的國籍),一定有君主(今天也有總統、總理或首相),一國之民要向上頭繳稅(古時或稱為租,雖然租與稅的性質不同),一定有管治的倫理、宗教或法律(今天,倫理或宗教的管治漸成陳迹),而可能最重要是有共通的文化(這一點,今天應該還在)。
我非常重視一個國家或一個民族的文化,因為這共通文化的存在可以節省交易或制度費用,而文化或風俗協助着的行為約束,可以看為合約的替代,或根本上可以作為合約看。
寫國家我順便分析貨幣,因為一個國家通常有自己的貨幣。通常有,但不一定有,而有時國家的貨幣不能被本國的市民接受。貨幣是非常複雜的經濟學問。二十世紀下半部的貨幣大師,我差不多全部認識,今天回顧,竟然發覺沒有一位能真的全面掌握跟貨幣有關的學問。脫離了昔日的本位制,加上數碼科技的運作,什麼算是貨幣今天變得滿是問號了。
在本卷最後,我分析傳統的經濟學為何失敗,論述我對這傳統的全面革新,細說有解釋力的經濟理論的結構牽涉到的哲理是簡單的。本卷從合約的角度看國家,指出文化與風俗是減低交易費用的合約安排,順便帶到貨幣理論與經濟學結構的討論。
——張五常 二○一七年二月